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0月气体绝缘封闭式组合电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20070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气体绝缘封闭式组合电器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型号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亿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3 -2015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其中应具有至少300个间隔(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需附合同首页、技术参数及数量页、签字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三年及以上的投入使用证明(需提供至少三份使用单位开具的运行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