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GC0709-(1-9标段)
1.招标条件
陈巴尔虎旗2016年防护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以内发改投字【2016】5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一标段:人工造林3000亩;二标段:人工造林3000亩;三标段:人工造林3000亩;四标段:人工造林3000亩;五标段:人工造林1304亩;六标段:人工造林2000亩;七标段:人工造林2000亩;八标段:人工造林1696亩;九标段:人工造林1000亩。
建设地点:1至5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陈巴尔虎旗那吉林场;6至9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陈巴尔虎旗特泥河林场。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20万元;二标段:120万元;三标段:120万元;四标段:120万元;五标段:54.16万元;六标段:80万元;七标段80万元;八标段:67.84万元;九标段: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需具备植树造林类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附件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陈巴尔虎旗2016年防护林工程
1
24,000.00
154043592778
2
24,000.00
154043591048
3
24,000.00
149243588333
4
24,000.00
152443592688
5
10,832.00
155643589440
6
16,000.00
155643592725
7
16,000.00
152443596740
8
13,568.00
155643593478
9
8,000.00
150843599478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2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