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左权县华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卸渣、放灰、风选运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左权县华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卸渣、放灰、风选运行维护项目
招 标 人:左权县华强实业有限责任公
建设地点:华能左权电厂灰库、渣仓。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简介: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规模为2×660MW超临界机组,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系东方电气集团制造,两台机组均已脱硫,年产灰渣约70万吨。
3.2招标范围:2台机组的卸渣、放灰和风选运行。
四、质量标准、工期要求
4.1质量标准:
4.1.1灰库原则上粉煤灰库存灰位不得超过10米避免冒高,随产随放,料位高度超过5米必须放灰。
4.1.2卸渣人员按规程卸渣,渣位不超过5米。
4.1.3按要求按一、二级粉煤灰的标准及时分选保证细灰质量。
4.1.4 按规程要求进行放灰不得外溢和扬尘。
4.1.5保证设备及场地清洁,做到文明生产运行。
4.1.6考核办法执行招标方归口管理部门下发的生产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包括卫生管理规定)。
4.2工期计划: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厂外围运行维护的相关资质。
5.2 投标人需提供合格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处理固废物能力,投标人对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5.4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的类似运行情况或正在承接的合同,并提供3份合同复印件。
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6.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15: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