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GC0670-1-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兰屯市柴河镇镇区东侧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呼伦贝尔市国土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国土资字 [2016]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呼伦贝尔市财政补助及旗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扎兰屯市柴河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面积为0.0359k㎡,主要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5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23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财务、信誉业绩资料(企业财务、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3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