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777)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丰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工程计划投资38508.0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市区北部、东与呼和浩特体育场隔路相对、南至赛马场北路、西至府兴营西巷、北至成吉思汗大街。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射击射箭馆和学生公寓及餐厅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合同估算价116万元。
标段标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777-01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30
日历天 116
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及安装,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游泳馆建设项目
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500万元。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2016年11月23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所授权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
(3)代理商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二)报名时间:2016年 11 月 16 日至2016年 11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