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CSIEZB160500841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惠电2016年值班宿舍除湿机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016年值班宿舍除湿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和代理商应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函,以保证所供货物真实完整,且中标后应协助招标人完成售后工作。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投标产品或类似家电产品的销售业绩;
5)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月7日 9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