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 GC0711
1. 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68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及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在建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公路与尼尔基西外环路交叉处,经双龙泉村、达斡尔民族园、登特科村、阿彦浅村,终点止于腾克镇西北侧,顺接拟在建国道111线腾克至甘河农场段公路起点,路线全长56.596公里,另设尼尔基连接线1.489公里,达斡尔民族园连接线1.576公里。
主线及尼尔基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达斡尔民族园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全线设大桥1座、中桥16座、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同址合建)。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