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洒水车、加油车、消防车、冷藏车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皮卡车、洒水车、加油车、消防车、冷藏车维修保养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12N3725
三、建设单位: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洒水车、加油车、消防车、冷藏车共14辆,设备现状如下:
1、皮卡车4辆(包括3辆江铃牌、1辆东风牌),江铃皮卡车使用年限10年,东风皮卡车使用年限为4年。
2、洒水车5辆(包括2辆东风牌,2辆陕汽牌,1辆东风牌高压冲洗车),东风牌洒水车使用年限8年,陕汽牌洒水车使用年限5年,高压冲洗车使用年限为1年。
3、解放牌消防车2辆(包括1辆水罐消防车,一辆泡沫消防车),使用年限10年。
4、东风牌加油车2辆,使用年限10年。
5、江铃冷藏车1辆,使用年限12年。
6、投标方投标前需至现场核实设备现状,若不到现场核实,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招标范围: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洒水车、加油车、消防车、冷藏车修理维护项目包括车辆日常检查、车辆保养和车辆修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投标方需有车辆维修二类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4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