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第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0348-2
1. 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25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于本项目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第一、二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合同包划分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货物名称 供货期 数量
XZJJ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 30天 详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功完成过所投合同包一种或多种类似货物的供货经历,并提供需方证明文件(如发票)或供货合同;
(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4)无因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
(5)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无因投标申请人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出具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6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