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华能邯峰电厂#2机组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提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招标编号:HBCT-160269-02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华能邯峰电厂。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在2017年#2机组停机期间进行#2机组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提效改造工程,工程包括省煤器出口烟道烟气混合器安装、SCR装置备用层催化剂及配套蒸汽吹灰器、声波吹灰器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2年0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允许施工安装分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投标申请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作为资格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3资格证明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方式包括: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xx项目-xx公司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文件的邮箱为。
4.4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6年12月12日 上午9:00整,地点为 石家庄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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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