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RQ-GC-2016-1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查巴奇鄂温克族乡排洪沟建设工程由查政发[2016]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查巴奇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建设小石砬村排洪沟2843米,大石砬村排洪沟1750米,团结村排洪沟2918米。
2.2建设地点:查巴奇乡。
2.3招标控制价:495.224万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应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地方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施工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 2016 年12月7日0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