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G353(施工)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大明中学运动场建设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宁城大明中学的委托,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宁城县大明中学运动场建设提升工程。
2.建设内容:改建运动场13822.0㎡,其中田径塑胶跑道2719.50㎡,足球场草坪5882.0㎡。(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等)。
3.招标范围:体育场地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等)。
4.建设地点:宁城县大明镇大明中学院内。
5.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6.预算最高限价:1,883,615.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应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时提交资料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有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1);建造师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提交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工、拖欠用工报酬证明材料。
6、提交宁城县安监局出具的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7、提交企业拟担任本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8、提交企业无违法记录、重大诉讼案件等情况的声明(格式见附件4)。
9、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说明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