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60500981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脱硝催化剂全寿命管理及活性检测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台电公司1-7号机脱硝催化剂全寿命管理及活性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工期为3年,预计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2)具有催化剂检测及寿命管理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CNAS资质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4)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5)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6)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10台次及以上的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催化剂性能检测(中试检测)及寿命管理评估业绩(提供合同);
(7)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8)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发生过不诚信事件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4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