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遵供计【2016】25号、遵供计【2016】1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 。
2.2建设规模:详见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 。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详见附件《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包:见附件《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
2.6中标数量限制
本次遵义供电局2016年第一、二批电网建设紧急项目施工招标中标数量限制:不限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4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处于有效期内。
3.5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有近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两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2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6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针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标包)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标包)投标。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 日09:00时至2016年11 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