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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1一、招标条件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1
一、 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招标已经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
 
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79044.4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25.951km,包含主线16.568km及连接线9.383km两段。其中主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K0+000-K7+250段因受到地形、
 
地质等条件的限制采用40km/h的标准设计,主线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8.5米,两侧设2×0.75米硬路肩,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
 
级。连接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按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0米,两侧设2×0.75米土路肩,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
 
用公路—Ⅱ级。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1-04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 [公程工程乙级](含)以上 [道路与桥梁] 698日历天
 
640.00
主线K0+000—K9+200,本标段长度9.2km,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21-05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公程工程乙级](含)以上 [道路与桥梁] 698日历天
 
565.00
主线K9+200—K16+520.043、连接线LK0+000-LK9+392.178,本标段长度15.49743km(其中主线长7.32043km,连接线长8.177km),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公路设施
 
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
监理一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工程
监理二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1)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监理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3个资格条件:
A: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B:自有交通运输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C:最近5 年内(2011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贰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
3.2监理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3个资格条件:
A: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B: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C:最近5 年内(2011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贰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
3.3本项目一、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监理标段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在2015年度“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
 
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交通运输
 
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施工监理标段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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