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对沈阳铁路局通化货运中心通化、明城、东丰、山城镇、辽源站装载机大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铁路局通化货运中心通化、明城、东丰、山城镇、辽源站装载机大修。
2.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文件;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文件;
3、《关于物资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物供〔2014〕7号);
4、《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公开采购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3〕228号)文件;
3.资金来源:
大修款源。
4. 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表。
5.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须提供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