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电气外委保运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1268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烯烃二分公司年产聚丙烯60万吨、聚乙烯45万吨、合成氨15万吨,现对各装置电气设备的巡检、维护、检修、临电接引等工作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包括所有现场仪表开车投料、日常及检修期间的巡检、维护、检修、更换、校验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全厂电气设备的巡检、维护、检修等工作。
2)各个装置临时用电拆、接以及生产保障工作。
3)全厂电气接地系统的巡检、维护、测试工作。
4)电动机日常维护及周期性检修(绕组绕制、轴的喷涂及加工、端盖的加工制作、动静平衡校验除外)工作。
5)负责电气技改及大检修期间的电气工作。
6)负责安全监视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的巡检、维护、检修等工作。
7)负责全厂二次设备的巡检、维护、检修以及实验工作。
8)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3合同期限:三年,每年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现场需求时间计划为201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A.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必须取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提供原件);
E.近五年内在国内煤化工(包含煤制油)或石油化工企业有电气保运合同额在500万/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三个,且保运时间不低于1年;(提供合同复印件)
F.投标人取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同时具有A3、D1、D2、D3类资质;
G.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负责人:从事机电专业工作8年以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技术员:从事机电工作5年以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安全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提供企业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技术员及安全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