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华电山西盐湖分散式风电工程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东南部的中条山一带,工程所在地的运城市盐湖区位于山西省西南部。
运城盐湖风电一期工程项目装机容量49.5MW,单机容量1.5MW的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共有33台,于2015年5月投产,截至2016年2月29日连续运行10个月。
2、招标范围:包括变电站内110KV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35千伏及以下配电装置、集电线路、箱变等一、二次设备的运行、巡视及预防性试验;风电场所辖各类建筑物与构筑物,如场、站内道路,生产、生活用房、沟道、绿化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等,除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110KV送出线路(分界线以发电侧变电站围墙中心线正上方为界)以外的所有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
运维单位与风力发电机维护单位以电缆送达端子为界,送达端子归接收方。
运维单位须执行当地电网调度和业主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风电场生产、运行、检修等,与当地电网的所有联络工作关系等。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期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定)
5、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在近2年内不得有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或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风电场运行维护资质,运行维护人员应持有符合工作岗位的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
6、投标单位近5年内至少具有同类机型(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日常运行维护及检修的业绩累计2年以上(合同须提供首页和签字页扫描件)。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8:30—17:30)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体系认证书、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招标代理公司以电子版形式将招标文件发于潜在投标人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