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厂外补给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厂外补给水工程主要由黄河取水墩工程、水下引水暗渠(管)工程、加压泵站工程、压力输水管道工程、泥沙沉淀调休池工程、重力输水管道工程、输配电工程、自动化控制与监测工程等8部分组成,设计取水能力2528 m³/h(二、三期0.702m³/s),供水对象重要性为中等,工程总投资匡算1.031亿元,工程前期的工程勘测基本完成。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取水许可批文办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输水管道的采购与敷设、水工建筑物和泵站建筑施工,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过程。
四、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引调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企业及拟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信息正常;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规模1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以EPC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
5、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
7、拟任本项目EPC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类)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具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
3、联合体成员资格应当符合前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类)执业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
七、购买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每天9:00至12:00,14:00-17:00)。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标段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