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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燃气蒸汽锅炉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一、招标主管单位:江苏能源有限公司二、招标单位: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四、招标编号:CHDTDZ019/16-SB-0101五、招标内容:

 一、招标主管单位: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CHDTDZ019/16-SB-0101
五、招标内容:华电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一台15t/h燃气蒸汽锅炉及附属设备招标。(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工程概况
6.1公司地址
华电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工程位于金湖县宁淮大道15号。
6.2项目进展
 2016年3月取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立项批复(中国华电函【2016】138号),2016年4月取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2016】334号)。
七、资金来源:本工程拟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全资投资建设。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发电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为银行商业贷款。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8.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8.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8.3具有A级锅炉,第三类低、中压压力容器及以上制造资质,具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8.4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8.5投标人近5年至少有1 台电厂15t/h以上级(含15t/h)燃气蒸汽锅炉的制造、安装调试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8.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及热力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类似业务。
8.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近三年以来必须是盈利企业。
8.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实施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问题。
8.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30日16: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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