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沙角A电厂4、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装置利旧设备恢复性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沙角A电厂位于广东省珠三角中心区域的东莞市虎门镇,共建有5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290MW。沙角A电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3×200MW机组,1987年1号机组建成发电,2、3号机组分别于1988年、1989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2×300MW机组,4、5号机组于1993年建成投产发电。一期工程1至3号机组经改造后已增容至210MW,二期工程4、5号机组经改造后已增容至330MW。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沙角A电厂4、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装置(4、5号机组)利旧设备恢复性大修项目总承包工程,包括对原4、5号机组(两台机组)炉脱硫装置利旧的机械、电气、热控设备的恢复性大修工作,大修所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的供货、调试、试验、技术服务直至交付等一揽子工作。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设施、道路及保温部分的改造、拆除(含将拆除的废旧设备搬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恢复均在投标方的服务范围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 交货时间:
4号机组计划停机大修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20日,#5级组计划停机大修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具体时间待招标方确定,单台机组大修工期55天,要求所有需更换设备及零部件、消耗性材料在相应机组停机前交货至招标方现场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承装(修)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电力行业单机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火电厂整机大修或整台脱硫大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署页、技术协议改造范围、设备供货清单页)。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5)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8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12:00-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