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委托,就电动执行机构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分四包
包一:电动执行机构及配件一批
包二:热控模件一批
包三:变送器及控制元件等一批
包四:汽机保护装置配件一批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期:按订单分期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江苏沛县大屯矿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有生产或销售该类型产品的资质,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和代理商。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且代理的生产商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
2.2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具有制造招标货物的业绩,运行良好,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2016-11-23至2016-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