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3/4号机组)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9月成立,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和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负责海阳核电站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
鉴于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国核联队;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海阳3/4号机组国内设备、材料运输装卸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CAP1000国核压水堆海阳3/4号机组国内设备、材料运输装卸服务。
1.2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海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3/4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一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2月30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二号机组与一号机组FCD时间间隔10个月。
1.3 招标范围
CAP1400国核压水堆海阳3/4号机组两座核岛国内采购设备、模块的海运、陆运、现场运输装卸及相关技术服务。
1.4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先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国内设备、材料运输装卸服务。
2) 注册资本应在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时点注册资本金为准,如为外资企业,则以该时点中行折算价/汇率折算)及以上;
3) 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4) 必须具备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资质等级证书》的总承包甲级资质,或交通部门认定的一级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或交通部门认定的一级货运代理企业资质。必须能够完成全球货物运输任务或具有相对固定的货代合作伙伴;投标人需具有成熟的货物动态跟踪信息管理系统。须提供证明其资质或能力的有效材料。
5) 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2012~2016年)具有大型电力工程设备门到门运输服务业绩,具有单件重量300吨及以上大件货物的相关运输经验且履约状况良好,并有能提供证明其能力的有效材料(合同副本及竣工验收证明)。
6) 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一情形。
7) 项目经理:至少具有5年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最近三年(2014---2016年)内有超大件货物运输的操作经验。(提供项目经理个人简历、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与当前所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隶属关系的文件)。
8) 项目技术专家:至少有5名以上大件起重运输专家(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具备大件吊装、陆路运输、大件船舶装载等相关技术方案编审经历,且具备5年以上行业经验,提供项目技术专家个人简历、审核过的类似项目技术方案、与当前所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隶属关系的文件)。
9) 近5年(2011---2016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10) 近3年(2014---2016年)内投标人应无不良诉讼记录。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工程投标。
12)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含两家)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择优选择一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
3. 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有限数量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4日 -2016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9:00-12:00, 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