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总装车间E、F线压缩空气管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总装车间E、F线压缩空气管路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拆除原有E/F线部分压缩空气管路,按照需方要求安装压缩空气管路、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
2.4计划工期: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同时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3及以上资质。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