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ZB-E2016117
招标人:潞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1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长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长农发【2016】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潞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E2016117
2.2建设地点:潞城市黄牛蹄乡的辛安村和辽河村、辛安泉镇的西南村和西北村
2.3建设规模:Ⅰ标段:辛安村排灌站2座、衬砌渠道1.5公里、蓄水池1座等附属
配套工程
Ⅱ标段:辛安村田间道路6公里
Ⅲ标段:辽河村田间道路3.5公里
Ⅳ标段:西南村、西北村排灌站2座、衬砌渠道支渠5.47公里、蓄水
池2座等附属配套工程
Ⅴ标段:西南村衬砌渠道主渠6.6公里等附属配套工程
Ⅵ标段:西南村田间道路4公里
Ⅶ标段:西北村衬砌渠道主渠4.15公里,衬砌渠道支渠4.63公里,田
间道路3公里
Ⅷ标段:辛安村防护林2674株,辽河村防护林1560株,西南村防护林1782株,西北村防护林1336株
Ⅸ标段:变压器、高压线路、低压线路等安装
2.4工 期: 21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按九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第Ⅰ标段、第Ⅳ标段、第Ⅴ标段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第Ⅱ标段、第Ⅲ标段、第Ⅵ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第Ⅶ标段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第Ⅷ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5第Ⅸ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若多报,则其所有报名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第Ⅰ标段、第Ⅱ标段、第Ⅲ标段、第Ⅳ标段、第Ⅴ标段、Ⅵ标段、Ⅶ标段、第Ⅸ标段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规费费率标准告知单(水利水电资质除外)、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不予退回),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经理)。
4.1.2第Ⅷ标段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书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不予退回),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九个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提供以上证件报名。
注: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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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