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G3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大双庙镇2015年革命老区龙潭村水利工程电力配套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6年11月15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大双庙镇2015年革命老区龙潭村水利工程电力配套项目工程
2.建设内容: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200米,安装30KVA变压器11台,埋设低压线路4000米,电力计量装置11套(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等)
3.招标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政府投资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宁城县大双庙镇。
5.施工工期:20日历天。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72,168.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承装资质企业,并均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电力工程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力工程承装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本项目相关人员的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