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一馆三址”展览充实完善提升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已由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兴财购准字(电子)[2016]010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文化产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一馆三址”展览充实完善提升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
3.建设规模: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内容包括基础展览、设计提升、展厅修缮、声光电多媒体改造等;五一大会旧址内容包括展览恢复提升、声光电多媒体改造等;乌兰夫办公旧址内容包括展览恢复提升,乌兰夫生平展、声光电改造等;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内容包括恢复展览、展厅修缮等。
4.计划工期: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18日,共计1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7.本工程项目投资:2700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企业2011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6日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注:类似工程项目是指相关文化展馆展陈面积为35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或纪念馆等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5.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艺术设计或展览陈列设计或装饰装修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