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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部河景路工程商品混凝土(包件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次数:1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1.1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

 一、招标条件

1.1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本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本工程建设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新城。起点位于河庄街道,与规划滨江二路相交,终于梅林大道,路线总长为13.268Km,其中K2+120~K3+600段为老路利用段,新建段总长11.788Km,老路段总长1.48Km,其中由我部承建的施工区间为K3+870~K13+268.308,全长9.398km。
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本标段混凝土供应范围为:K3+870~K8+295.857(西段)包括桥梁下部结构、东段桥梁上部结构、涵洞、雨污水管基础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参考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
参数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1 混凝土 C15 1150.0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 混凝土 C20 296.4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 混凝土 C25 209.0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4 混凝土 C30(泵送) 5589.0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5 混凝土 C30(水下) 12870.0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6 混凝土 C50 3850.00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总计 23964.40
2.2.1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2月至该标段混凝土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2.3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部施工工地或指定施工地点。
2.2.4 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2.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距不得超过10公里。
3.1.2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5财务状况:
3.1.5.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5.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2月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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