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黑龙江路两侧人行道及绿地实施“海绵城市”改造,改造范围南起金水路,北至李沧区与城阳区界,分为四个区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海绵城市改造措施。工程内容主要包含绿地改造、铺装改造及其他工程。绿地改造面积合计10.41万㎡,铺装改造面积合计3.73万㎡。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16462.52立方米,需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