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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区粮库驳岸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1  浏览次数:1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燕头粮油经营公司驳岸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城区粮库驳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燕头粮油经营公司驳岸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城区粮库驳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燕头粮油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城区粮库西侧、两泰官河右岸。
(2)标段划分:本工程工分1个标段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23日
(4)招标工期: 80日历天。
(5)招标参考价: 133.60 万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清单中城区粮库西侧、两泰官河右岸驳岸的建设,包括各种预制方桩和挡墙。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且在惩戒期内的。(详见苏建规字[2016]3号文)
(5)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7年1月11日 0:00时起,至2017年1月17日 0:00时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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