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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1  浏览次数:1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项目编号3212811610178801招标人名称兴化市农业资源开发局项目批准机关名

 项目名称 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 3212811610178801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江苏省财政厅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规模
建设地点 新垛、荻垛、大营、西鲍、竹泓等乡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11日 0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01月16日 17时3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正式预算价
(万元) 发包价
(万元) 本 标 段
计划工期
3212811610178801-BD-003 竹泓镇项目区3标段  施工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 竹泓镇项目区3标段 891.9965 730.1797 210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施工方按计划完成标段工程量50%以上的可支付所完成工程价款的60%;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报账的,可分期报账付款至完成工程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竣工验收报账后满壹年按审计结果结清余款(不计息)。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7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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