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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乐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一、 招标条件  

   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乐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杨集镇五福庄村一组
  2.工程规模:  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总建筑面积8281.8 m2,1#平房仓建筑面积2366 m2,檐口高度10m;2#平房仓建筑面积1458.8m2,檐口高度10m;3#平房仓建筑面积3304.9 m2,檐口高度10m;4#平房仓建筑面积1152.1 m2,檐口高度10m;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610110102-BD-001 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施工 4幢仓房的桩基、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施工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 4.其他要求: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招标编号:3207231610110102-BD-001
 
?一、灌云乐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的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已经灌发改备2016069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灌云县杨集镇五福庄村一组;
(2)本次招标规模: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总建筑面积8281.8 m2,1#平房仓建筑面积2366 m2,檐口高度10m;2#平房仓建筑面积1458.8m2,檐口高度10m;3#平房仓建筑面积3304.9 m2,檐口高度10m;4#平房仓建筑面积1152.1 m2,檐口高度10m;项目总投资约3249万元;
(3)本次招标内容:年储存粮食4.1万吨仓库建设项目,共4幢仓房的桩基、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四、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可自拟)。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3)、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等;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7月-2016年12月)
网上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月12日00:00至2017年1月18日24: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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