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质量标准名 称单 位标准·CaCO3wt-%>90.00·MgOwt-%<1.72·SiO2wt-%<2.48·Fe2O3wt-%<0.84·Al2O3wt-%<0.85其它wt-%<3.11— 粒径цm≤63(250目,90.00%通过率)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灰石粉购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认可的产品制造厂家,资质齐全,投标方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与采石企业签订的供需合同及采石企业的许可证(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相关资料。提供产品应质量稳定可靠,且已取得权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至少要有国内2个300MW以上电厂1年或1个600MW以上电厂两年以上成熟运行经验报告,并提供电厂使用报告或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购标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