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华能济宁微山100MW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装机容量100.4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根据光伏组件选型,将系统分成59 个并网发电单元,由于项目前期勘测工作已经结束,现针对设计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济宁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华能济宁微山100MW光伏发电工程:
以满足国家关于“领跑者”计划的有关要求为基础,进行光伏电场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一)总体:
1)全部光伏电站涉及到的设备采购规范、工程量清单、材料清单、概预算表(编制依据:2011年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工程进度图表等;
2)光伏电场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
3)升压站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
4)设备与材料、建安、服务采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等所有能满足工程施工的一切内容。
(二)光伏电站:
1)光伏电站设计说明,工程材料清册,电缆清册;
2)电站整体布置图,光伏区布置详图,变电站布置详图;
3)场内外道路勘察设计与场区内道路照明设计及边界防护栏设计;
4)光伏支架及基础设计;
5)光伏电站内所有土建工程(包括:箱逆变基础、变配电基础工程、构建筑物工程等);
6)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图(含变电站一、二次及通信设备、场区内集电线路及通信、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7)农业设施专题报告(含大棚、供电及供水等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光伏农业相结合方案)
8)其他相关设计,包括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图像监控与站区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组件清洗系统、防雷接地等。
(三)其它
1)光伏场区定界;
2)优化设计报告、设计变更;
3)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及全部设计范围内的评审验收工作;
4)根据华能济宁微山100MW项目光伏发电场区1:500地形图测绘结果,基准点设置及现场交桩服务等结果,根据甲方复测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确认及修正等。
1.2.2接入系统设计不属于此次招标范围。
2.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20%由华能山东如意煤电有限公司投资,其余80%银行贷款。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8接受电、农联合体投标方式。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 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甲级(新能源、电力行业)资质,农业设计单位须具有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2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近3年),或3年内累计容量8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2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