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JLZQH-ZB-2017041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2项目基本概况:
2.2.1任务及纲领
任务:利用原吉标库场地及周边区域场地新建非金属涂装厂房及生产线,能够完成SMC、ABS、PP材质零件及带底漆的金属保险杠的涂装生产。
纲领:产能10万辆份/年(双班250天)。
2.2.2主要建设内容
(1)拆除原吉标库厂房(业主方负责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
(2)利用原吉标库场地及周边区域场地新建非金属涂装厂房及公用动力配套设施。新建厂房占地7844㎡,新增建筑面积17032㎡(局部三层结构),新建物流通道5000㎡,新建绿化8000㎡。
(3)新建非金属涂装线,其中预处理线一条,前处理线一条,底漆、面漆、罩光漆线各两条;利用原有设备3台,新增设备55台。
2.3招标范围:卡车厂新建非金属涂装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生产、正式生产、生产陪伴和售后服务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最终交钥匙。
2.4建设地点:一汽集团公司一厂区内。
2.5计划工期: 2017年5月15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厂房暖封闭,2018年7月31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2018年9月1日正式投入生产。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本项目同类的主机厂非金属涂装线或与本项目同类的主机厂驾驶室涂装线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2)设计部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工艺部分负责人:工艺部分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的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担任过同类项目的工艺负责人,须提供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业绩表。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原件)。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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