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三中学四合院(办公楼)抗震加固工程招标
根据越发改函【2012】1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对广州市第三中学四合院(办公楼)抗震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三中学四合院(办公楼)抗震加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63号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第三中学四合院(办公楼)抗震加固工程,对原有建筑物进行部分拆除重建,施工面积:约2203.14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JG2017-0843
(1)招标内容:拆除办公楼的南侧部分结构及现有的楼梯通道(包括楼梯通道下的男女卫生间),并在拆除的办公楼处重建一个二层的框架结构的办公楼和新建一个连通二层楼面的回廊;拆除原有的预制屋面,新建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更换门窗、外墙装修、室内装修、部分拆除工程及配套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建设规模:广州市第三中学四合院(办公楼)抗震加固工程,对原有建筑物进行部分拆除重建,施工面积:约2203.14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3,906,106.39元(具体内容按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02 月 08日至2017年03 月 06 日 11 时 00分。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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