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溪河流域新民河(鹤峰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奉节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溪河流域新民河(鹤峰片)项目 已由 奉节县水务局 奉节水发【2016】117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财政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奉节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溪河流域新民河(鹤峰片)项目 。
2.2 建设地点: 奉节县奉节县鹤峰乡招峰村、莲花村、观斗村 。
2.3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2h㎡。各项治理措施的规模为:建设坡改梯12.25 h㎡,保土耕作360.93 h㎡,建设经果林55.78 h㎡,营造水土保持林196.28 h㎡,封禁治理516.76 h㎡。在坡改梯和经果林中布设蓄水池3口,沉砂池19口,作业便道6.88km,截排水沟6.90km,建设封禁碑7块、小流域碑1座。总投资约418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由 奉节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溪河流域新民河(鹤峰片)项目 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及图纸说明,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8 日
招标人应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