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大型厂小型线车间屋面通风工程招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2080826
2.项目名称 鞍钢大型厂小型线车间屋面通风工程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部(工程编号:13股改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钢股份大型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鞍钢厂内。
4.2招标范围:图纸:5.3-30建1-0-1、5.3-30结1-0-2、5.3-30电5-0-27、5.3-30风1-0-1。
招标说明:中标单位负责与原设计消防的设计单位(首安)电信专业协调工作(设计联络单一张2016年12月25日)。
《关于工程招标商务条款的规定》详见招标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
5.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5.6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7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质量管理体系(扫描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5.8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9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1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08日至2017年02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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