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龙庄5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龙庄5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光伏区(边界至公共升压站35kV二级母线(含))设计;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的建安工程施工;光伏发电场内交流汇流箱、电缆或架空集电线路的采购及建安工程施工;与之相关的继保、监控、场内通讯、场内遥视技防、光功率预测系统等综自系统的采购及建安工程施工;光伏接入的35kV二级母线上的设备采购及建安工程施工;及为保证本项目电站性能指标、正常运行及验收的所有必需相关的工程量及围栏内(含围栏)相关的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和业绩:
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
(2)具有近三年内累计200MW规模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或总承包业绩的企业且近三年完成过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发电项目。
(3)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有担当过类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履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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