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招标
太仆寺旗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受太仆寺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经锡农综办【2016】86号文件批准,对太仆寺旗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太仆寺旗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太财准购字【2017】7号
采购文件编号:TQGGCG2017-DLGK-002
内容及分包情况:
2.1建设地点:太仆寺旗
2.2标段划分
标段
工程采购名称
数量
规模
预算金额(元)
一
水源井工程
45眼
新打水源井110m
2610000
二
水源井工程
45眼
新打水源井110m
2610000
三
水源井工程
50眼
新打水源井110m
2900000
四
田间路工程
10km
田间干道修建主路面6m宽
700000
五
防护林工程
杨树(赤峰杨或北京杨)7500株、柳树(观赏垂柳)357株
40018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企业资质要求:第一、二、三标段要求具有钻井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企业应经盟水利局资质初审并核准备案。有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相同的类似业绩,有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相同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本工程的能力;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木苗木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相关生产商的委托代理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本工程能力;
8、项目经理要求:一、二、三标段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二级技师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具有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四标段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标段要求项目负责人(林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9.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