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信绥化分公司2017年车辆驾驶、消防监控、后勤服务及差旅费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1.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电信绥化分公司2017年车辆驾驶、消防监控、后勤服务及差旅费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ZJZB-2017-0186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服务范围:
1)车辆驾驶:车辆驾驶服务负责绥化分公司所属10个区县分公司及市公司本部生产、办公、应急等工作用车需求,驾驶人员须由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承担,持驾驶证上岗,驾驶证等级应为C1或以上级别,能够确保用车安全,并且保证节假日、应急等临时用车需求,要求人数不少于15人;
2)消防监控:消防监控值班员,要求人数不少于10人;
3)后勤服务:物业后勤服务岗位,要求人数不少于35人;
4)差旅服务费管理服务:差旅费(包括驾驶员、消防监控人员、后勤人员),为满足外包人员日常工作出差需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中标人数量:1名。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5服务地点:包含绥化电信分公司、北林区营销中心、海伦电信分公司、庆安电信分公司、绥棱电信分公司、青冈电信分公司、望奎电信分公司、兰西电信分公司、明水电信分公司、安达电信分公司、肇东电信分公司。
2、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须具备: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以上资金不包括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2投标人应具备必须具有物业资质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 “物业管理”和“代驾服务”。
2.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为黑龙江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应在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注:以期间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准,提供含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
2.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罚单,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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