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一期二阶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根据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市建管办沪建建管(2005)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2005年11月25日)、沪建安质监(2006)第164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通知》(2006年11月22日)、沪府令73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11年7月27日)、沪建交(2013)20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3月6日)等规定,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检测单位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可证书,不得超越检测资质和能力认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等。
为规范上海机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招标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确定上海机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单位)。
2. 招标范围与内容2.1招标项目范围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建安投资额
(万元 )
备 注
1
浦东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一期二阶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14365
房屋建筑工程
2.2检测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质量检测招标指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技术要求)、国家(含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有关工程检测规范、技术标准,对浦东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一期二阶段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总体设施工程所步及的建设工程本体、结构性材料、功能性材料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以及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包括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其中,检测的频次、数量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次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不包括以下工程检测:①室内环境检测、防静电检测、节能检测;②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卫生防疫检测、环保检测、民防检测。同时,也不包括应由商品混凝土、砂浆、预制构配件和建筑节能材料等建筑材料生产单位内部的试验室检测。
3.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到2017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报名。
3.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经年检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
6)有效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报名成功者当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1000元一套,现金支付。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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