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702-GC001-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8年平洲污水处理厂60T无人值守称重系统和桂城、平南垃圾中转站称重系统维护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9,4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具体内容:
1、项目总投资:项目预算金额(含税)(投标最高限价):2994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
2、项目服务期限:维护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2年。
3、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对平洲污水处理厂60T无人值守称重系统和桂城、平南垃圾中转站称重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紧急维修、设备维修、更换服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作以及所有业务数据的准确、有效、完整,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安排维修专业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及例行保养,对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作,每次例行检查、保养须由采购人人员签名确认,并出具系统检查、检测报告给采购人。
(2)供应商配备专业保养维护队伍,同时设立24小时急修热线。
(3)维修或更换设备、零件时,须经采购人鉴定确认同意,设备送厂维修费用和换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维修件保修叁个月,更换的新设备保修壹年。
(4) 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如果情况紧急须在1小时内到场抢修。
(5)设备出现问题及故障,若故障暂时不能解决,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常用设备的备件,并排除故障。
4、付款方式
(1)日常维护费付款方式:按半年支付日常维护费用,每半年(每六个月为半年)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上一个半年的日常维护费用。
(2)设备零星维护更换费付款方式:系统维护期内设备维修、更换费用在设备零星维护更换费中支付,并采取按实结算原则。
设备维修、更换费每年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维修、更换报告后,由采购人委托中介审价结算。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由于财政拨款特殊性,合同款的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支付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