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改委以回发改【 2017】 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回发改 [2017]01号核准,建设资金来中央资金,部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公租房;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60天 ;
2.5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执行 ;
2.6招标范围 :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 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8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约为 160 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
2.9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或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或入湘登记证没有处于有效期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3月 1日 14时 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