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濮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行项目 已经批准。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濮阳县境内
2、招标编号:JLD-01-1700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全县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
5、项目投资:约 7500 万元/年(其中城区约2000万元/年,乡镇约5500万元/年)
6、服务周期: 2 年,若在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达标可延续一个2年服务周期。
7、项目概况:(1)县城区保洁范围:东起106国道、西至濮上路及濮上路西侧城关镇村庄;北起站南路、南至帝舜大道(原新南环路);龙碑至内黄交界处、濮阳南高速口至挥公大道(原南环路)区域内所有道路、河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濮阳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人口20万人(2)乡镇保洁范围:濮阳县10镇9乡,徐镇镇、文留镇、庆祖镇、柳屯镇、八公桥镇、户部寨镇、鲁河镇、子岸镇、胡状镇(县城区保洁以外的村庄)、王称?镇、海通乡、习城乡、梁庄乡、梨园乡、五星乡(县城区保洁以外的村庄)、白?乡、清河头乡(县城区保洁以外的村庄)、渠村乡、郎中乡内乡镇规划区、村规划区、乡村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服务人口100万人。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
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城市清洁服务类一级(A级、甲级)或垃圾清运类一级(A级、甲级)或道路保洁一级(A级、甲级)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有不少于两个从事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的相关经验(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单项单年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须具备城市机械化清扫不少于清扫总面积的90%,农村机械化清扫不少于清扫总面积的40%的能力(由投标人出具证明);
6、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 月 9 日至2017年 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