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的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投资[2015]48号文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按用地红线面积),总建筑面积约5621平方米,地下一层,层高3.6米,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抗拔锚杆抗浮)。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
1.2工程建设地点为 阳江市市区富康路与新华南路交界处 ;
1.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工期为24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列明的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部分战时设备安装[不包括平战转换(早期转换、临战转换、紧急转换)、人防门窗部分]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中“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原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其中,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该打印件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打印,但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将诚信登记手续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8、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9、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