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6]2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总工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浏阳市浏阳大道246号(原政务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将浏阳市原政务服务中心改建成浏阳市工人文化宫,总占地面积36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48平方米,改造面积5000平方米(不含地下一层和商会四楼),主要包括资产购置、拆除现有不可利用的旧装置、空间布局调整、中央空调、消防设施、强弱电的安装以及构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和设施设备的购置、智能化等。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
5、设计周期:①方案阶段:方案设计成果要求确定中标人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
②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送审成果要求在方案设计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要求在初步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送审图中心,图审结果出来后图纸修改7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中标人应完成项目总平面图、招标范围内1-3层的建筑结构、消防、水、锅炉、电、强电、弱电、中央空调、暖通设计,智能化(网线监控、收银、消防自动喷淋报警),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含房屋检测和结构加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工作及修改完善工作,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文件、项目报审的技术资料、项目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中标人应完成以上设计内容,但并不限于以上内容。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参与本次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1月-2017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