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门市常乐镇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审发【 2015】 31号 。项目业主为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化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 海门市常乐镇;
( 2)工程规模: 投资额 102.264811 万 元;
( 3)招标范围: 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4)工期: 120日历天; 且需符合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以不延误其他承包人进度为目标(具体进场时间以现场总监书面通知为准);
( 5)质量要求: 合 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一 海门常乐镇卫生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具体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1022648.1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的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3 月 3日 9时 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