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6年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6年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139)号 3.建设地点:尉氏县 4.项目资金:约187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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