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银山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银山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投资【2015】7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银山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莱芜市钢城区昌盛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南,框架结构,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2438.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52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本项目计划工期:240天(含冬、雨季施工),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再受理现场纸质报名事宜。
4.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2月16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